一、依據:
(一)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教師法、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。
(二)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。
(三)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。
(四) 雲林縣政府公文:中華民國依據111年7月1日府教學一字第1112431279號函及111年7月7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0832號函辦理。
二、甄選名額:
(一)合理教師員額計畫編制員額-英語代理教師正取1名,備取1名。
(二)合理教師員額計畫-閩南語鐘點教師正取1名,備取1名。
三、簡章公告時間及報名表件: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8月9日(星期三)中午12時00分止。
四、甄選日期時間:111年8月10日,英語代理教師一律111年8月10日08:40報到;閩南語鐘點教師一律111年8月10日10:20報到。
相關重要資訊請參閱簡章。
五、備註: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未能於報名截止日完成申請者,得錄取公告後,於教評會時繳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