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行政院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四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行政院113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771號函辦理。二、檢送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四點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主旨:函轉行政院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四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113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771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四點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